2022沧州市公积金新政
6月2日,爱德数智从河北省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下称"《公积金政策通知》",后同)。
按照沧州《公积金政策通知》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其中比较引人注意是第五条“未婚子女新购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其父母可以提取自己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通知原文如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
为积极落实中央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要求,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合理需求,通过综合考量我市房地产销售形势、住房公积金资金状况和职工购房资金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低至30%。
三、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其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具备还款能力的条件下,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保底可贷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保底可贷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四、提高还款能力计算系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还款能力时月还款额与收入比上限由50%提高至60%。
五、未婚子女新购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其父母可以提取自己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六、加大对购买绿色建筑的支持力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在不超过家庭还款能力的条件下,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6万元。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7日
据了解,沧州市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已多年未做调整,但近些年来沧州市住房价格却在持续增长,职工购房筹资压力越来越大,公积金贷款现行的配套政策已不能很好的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资金需求。虽然目前沧州市开通了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业务,但从2021年的放款数据来看,沧州市共有2918个职工家庭申请了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额(11.25亿元)与商业住房贷款额(10.55亿元)几乎各占一半,但相较公积金贷款利率而言,商业贷款利率较高,过高的商贷额度也给购房职工增加了贷款利息支出的负担。其次,从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收支状况看,目前资金流动性较为充足,有能力为群众购房提供更多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因此,为促进沧州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实现广大缴存职工的切实利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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