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宣布,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营改增的话题成为当下热点。各种媒体、公众号充斥着政策解读、各种观点充斥着大家眼球,今天我们就来分析进项税是否真的越多越好?
如果单从增值税的角度来说,进项越多意味着扣抵越多的增值税,自然可以少交增值税。但是,我们从两个方面分析进项税是否真的就越多越好?
进项税实际上是你花钱买来的
虽然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请不要忘了这个钱之所以能抵扣,是因为钱是你出的。取得更多进项税额,意味着企业支出越大。
笔者在同众多地产企业的采购总交流的时候,大家纷纷提到现在供应商都在涨价!增值税中的销项税实际上是由购买方买单,在上游单位利润受到挤压时那么涨价也是一种必然。
另外,从目前各地国税局的解释来看,房企按照预收收入的3%预交增值税,不论进项税额多少都需要预缴,而供应商开具发票提供的进项,意味着企业要提前支付供应商的增值税税款,无形中增加企业的税收资金占用成本,所以合适时取得适量的进项需要综合考量,需从整体公司预算的角度综合测算。
企业税负并不仅仅只是增值税
地产企业的实际税负应包含: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笔者分别以同税前成本和同税后成本两个不同的条件,对比6%和12%来分析上述四种税的关系,如下表:
一、同税前工程成本(含税)
二、同税后工程成本(不含税)
注:上述两表标示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四者的变化关系,所具事例均已对比数据流向有关。
我们可以看到无论在同税前成本还是税后成本的情况下,进项税率越低则土增税缴纳越低。同时土地增值税根据具体增值额的不同存在4档递增,如下表所示: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在区域格档间的土地增值税的曲线关系是陡增的!
如下图所示:
注:上图是曾对特定情况增值率和土地增值税的关系,分析不同增值率的土增税走势作为参考,对应到具体项目会有差异。
当某项目土地增值税正好处于跳档区间的时候,那么你说进项税是多好还是少好呢?
因此获得合适的进项税才是开发企业对进项管理的关键,而这个“合适”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合适的进项税额需要动态下计算,每个重大合同对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综合税负影响,以及整体现金流的影响,合同签署合理性以企业最终的税后利润最大化为标准。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在白银时代下,如何让各经营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能够及时协调、动态平衡,是每个房企都必须面临的问题,可以说此次营改增必然会推动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管理的一次流程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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