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营改增实行后,影响面颇广,但事实上,受影响最大的是房地产行业。房企在营改增后将面临4大挑战——税收管理挑战、财务管理挑战、企业管理挑战和法律管理挑战。
税收管理挑战
房企的盈利税率从5%提升到11%,进项税额虽可抵扣,但税率是升还是降,还需详细测算。但事实上,对于需城市更新如深圳来说,是非常严重的打击,因为城市更新土地拆迁成本不能抵扣,那应如何处理?
◆国税局将其认定为老项目,按照老项目进行征税。
◆未来可能再出台一个政策,通过某种方式进行征收。因此,若已争取到将项目认定为老项目,那么房企下一步应先准备好更多的证据,即谁走的快、准备的多,将来就有可能获益,因此这一步对于深圳房企特别关键。
另外由于深圳房价很高,建筑成本仅仅是九牛一毛,当前税负非常重,如果以深圳城市更新为例,按照当前征收增值税的方式,仅增值税的税负率将达到7、8个点。
因此下一步将可能不再是简单的税务筹划,而是房企必须以税后净利润为管控目标,否则前期努力都会被税收成本侵蚀。
财务管理挑战
由上图得知,增值税流转率虽可能会减少,但税后净利润也会减少。不少房企财务总已发现一个问题——在当前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将来对于税负的控制要求会更高。
◆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下的销售收入为营业税下销售收入的90.09%,且新、老项目采用不同计税方法下,收入打折程度也不相同。
◆销售成本下降,但具体下降的比重根据项目各项成本占比不同而不同;成本报表也将会发生变化,成本总之前采购时只关注总价,现在则需关注“不含税成本、进项税、总价”三个指标,但究竟以哪个为主,仍在摸索中。
◆增值税升降情况需根据项目土地成本占项目成本比重而定,若成本低,则增值税负会提高。以深圳城市更新为例,由于拆迁成本不能进入作为销售收入抵减项,增值税将大幅提升。
◆土地增值税升级正好和增值税情况相反,增值税高时,土地增值税降低,两者间需要综合平衡。
1过渡期是要专票还是普票?
大多数财务认为,使用普通发票可能总数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要低,那么是要专票还是普票?
很多房企无论新老项目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认为这是自己往“坑”里跳。
◆若全部开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定的老项目,税法规定不能抵扣。每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定抵扣,同时,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老项目,对应的进项税务必须做转出,但大量转出,金税三期系统可能预警,甚至引起主管税务机关关注。
◆财务成本工作量增大,其中属于老项目的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进项转出,量非常大,财务人员很难判断这个票多少是用于老项目,多少是用于新项目。
◆不能单纯只依赖财务,因为财务对业务不够了解,无法判别采购成本是用于新项目还是老项目,将会承担非常大的法律风险。因此需对企业的成本总、采购总培训,分清新老项目、分期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方法项目的重要性,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事项。
2预收款如何缴纳增值税
目前,各地国税局对于预收款如何缴纳增值税,现有两种观点和做法。
◆开具发票时,为确认收入要求全额缴纳增值税,如福建、广东、新疆、北京、江西等省市。
◆开具零税率增值税发票,或以红冲等方式,在预收款环节只需预缴3%的增值税。
如此复杂的开票纳税要求,将给房企管理带来极大压力,如果是前者,财务部门及企业将面临极大压力,对于房企来说,需要做好以下三点。
财务部首先要有非常强大的核算体系,了解每月实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了解当月还可以取得多少进项税额,这是建立在合同管理到位,与采购部、成本部沟通到位的基础上。
拿到这两个数据后,第三个数依然不够的情况下,查看还可向客户多要多少票,这时需要与成本部门沟通,三个数都要做到,财务部门才能做增值税税负管控工作,如果出现任何差错,企业将面临次月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企业管理挑战
未来,企业财务部门需培养具有强烈增值税意识的销售,避免未来因增值税使得售楼部与业主产生纠纷。对于深圳来说,业务模式的改造比任何地方都要更迫切。
◆议价策略:营业税原有税率为5个点,改为增值税后是11个点,因此议价模式需要更改。
◆开发进度:多项滚动开发时,财务人员需平衡整体的销进。
◆税务管理:房企需建立完善的核算体系,保证会计核算的增值税额和申报的增值税额相等,在实务中,稍有不慎,两者就有可能出现差错。
◆其他内部管理:房企需更新完善原有的制度体系、内部控制流程、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目前金融、房地产行业都将重点放在信息化管理的更新上,可通过信息化系统合理税筹税划。
下图是基础模型设置条件:
这个系统模型需考虑多项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其中,土地税费及拆迁成本是零。如深圳,开发过程中的设计咨询费、政府规费占比最大,新项目一定要测算,这是必须要做的事。
可抵扣的费用主要是增值税,其他不能抵扣的费用,主要是人工和利息费用,如果没有拿到专票,整个数据将呈现不同的模式。一般模式下,营改增后,如果整体控制得当,客观来说或应该是税负下降。
如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下,若两者的税后净利润相当时,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更有利。
◆一般计税方法下,如能提前取得进项成本,或多项目滚动开发,进项税额在各项目间抵扣,增值税可充足延迟,取得增值税货币时间价值。
◆一般计税方法下,购房者尤其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非住宅,享受11%抵扣,比5%的抵扣率大,房屋销售促进力度更大,相应售价也会适当提高。
如项目较多,一个项目在销售,多个项目在开发时,整个公司很难收到增值税,客观来说,会循环相抵,建议采用简易计征方法。
如两个利润相当,建议选择一般计税,给卖家拿到5个点,相当于打94折。
法律风险
5月23日,“公安部派驻国家税务总局联络机制办公室”揭牌仪式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其核心要义就是重拳出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对于房企内部来说,营改增并不是财务部单独的问题,而牵涉到多个部门。
可将采购部门、成本部门、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设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需清晰了解虚开发票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不要认为只有财务人员才承担法律风险,进而理解财务部门对于企业财税管控的必要性。
明后两年后,销项税额会增大,企业需要发票,按原来的营业税模式,成本和采购部门首当其冲,业务部门负责人需达成两个共识:不触犯法律,通过合同的方法明确项目该不该执行,杜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避免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损失。
对于成本部门来说,则需以下两个动作:
◆任何动作需保证合同条款、制度设计上保护自己,这个需要制度上与采购、财务部协调互动,通过很多条款先把自己保护起来。
◆谈价时充分了解所谈项目内容及成本,所有合同最后会交给财务部,成本部未来将是上、下游协调的专家。
不少房企目前还未有整个营改增的思路,唯有未雨绸缪,才能更好的面对这四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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